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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被南充市委、市人民政府授予“市级最佳文明单位”称号
2012-04-10 来源:南充一中 科室: 文章:卢星宇 摄影:卢星宇 审核: 蔡月红 编辑:唐松 点击:次 [打印]

【简讯】近年来,我校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,开展了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。在创建文明单位的过程中,我校做到了领导重视、机构完善、制度健全、任务明确、措施有力,促进了和谐校园的形成。2011年10月12日,我校顺利通过了顺庆区文明办对我校创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的初检,2011年12月12日,由市文明办主任赵国新同志任组长的市、区两级文明单位验收团对我校进行了检查验收,认为我校创建工作卓有成效,宣布我校顺利通过了市级最佳文明单位的检查验收。此后,我校被顺庆区表彰为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先进单位。近日,我校被南充市委、市人民政府授予“市级最佳文明单位”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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