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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考试人员参与有偿咨询?不行
2015-06-18 来源:南充一中 科室:信息中心 文章:佚名 摄影:佚名 审核:  编辑:田青 点击:次 [打印]

 

我省要求开展招生咨询活动必须取得经营资质
 “所有咨询活动不得违反相关政策规定,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和作出不实承诺,不得收取高额费用。”记者6月15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,省教育厅、省工商局联合发出公告,要求所有机构和个人开展有偿招生咨询活动,必须取得相应经营资质,严禁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协助、参与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的有偿咨询活动。
近期,社会上一些咨询机构和个人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,向考生和家长收取高额费用,有的还冒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、招生考试机构名义,或发布承诺确保考生录取等虚假广告,严重影响招生考试正常秩序。
为了维护招生考试的良好秩序,省教育厅、省工商局联合发出公告明确指出,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从来没有任何志愿填报咨询机构,也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填报志愿的咨询活动。严禁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协助、参与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的有偿咨询活动,违者将被严肃处理。教育部门将通过各级招生考试机构、中学免费为广大考生开展招生政策咨询和填报志愿指导活动。各类招生政策、考试与录取信息,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均在官方网站及时发布。
教育部门将会同公安、工商部门,对填报志愿咨询机构和个人进行清理整顿,省教育考试院请广大考生、家长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慎重选择和参与咨询活动。如发现冒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、招生考试机构名义,发布承诺确保考生录取虚假广告等行为,应及时向省教育厅举报,举报电话:028-8515658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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